南方网讯(记者/林洪演)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月7日,在广东团分组审议现场,从事高科技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伟针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吐槽”基层对该项政策的执行不力。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几年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经提出来,但一直以来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却很不满意,落实很不到位。”刘伟说,“对于可以加计扣除的科研经费的界定也不清晰,这么简单的工作执行起来怎么会这么难?”
据悉,刘伟所在的企业是国家的重点科技企业。“我们很多产品在市场上已经是全球领先了,申报科研费用加计扣除还要‘求爹爹告奶奶’。税务部门说这个费用不行,那个费用不行,像我们这样的企业推进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都很困难,更不用说那些成长型的中小科技企业了。”刘伟说道。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刘伟表示,这项政策在执行当中比较模糊,没有一个具体可以界定的标准。“我们现在有国家发改委认证,有省发改委认证,省科技厅认证,国家税务局认证,为什么要这么多认证?”刘伟认为设置这么多的“认证”会容易造成权力寻租。
“科技发达国家一般都不会有认证、审核等等这些,而是以高科技产品的市场销售额作为标准来进行加计扣除。”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市场化”,通过高新科技产品的市场销售额以及政府的扶持资金来界定科研费用加计扣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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